关于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开展跟踪督办的通知

发布者:赵艺凡发布时间:2023-12-22浏览次数:362

各二级学院、部门、直属单位:

2023111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学校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委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若干措施》(宁委办发〔202240号)精神,学校拟定了巡察整改工作方案,202312月至20242月为巡察反馈后3个月的集中整改期,应在3个月内取得阶段性整改成效,反馈后1年内完成整改。为保证学校巡察整改工作有力有效扎实推进,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开展跟踪督查督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集中整改期内实行周报制。从本周开始到20241月底,请各项整改任务的牵头部门如实填写《南京晓庄学院党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完成情况统计表》(单独发送各牵头部门联络员),需将每项整改任务的最新进展情况进行统计,并报牵头领导审核同意。从20231222日起,每隔周五下午17:00前,将牵头单位所负责的整改事项统计表电子稿上报党委办公室。

2.上下联动压实责任。在整改过程中,各项整改任务的牵头领导和牵头部门要增强政治意识,切实担起责任,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会同各参与部门统筹各方面力量集中攻坚,督促参与部门及时上报进展情况,确保每项整改任务在整改时限内取得扎实成效。各参与部门,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积极主动配合牵头部门抓好各项整改措施的推进落实,并将本部门负责整改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上报牵头部门汇总。每项整改任务规定的整改时限扎实推进,不拖延、不推诿、不扯皮,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

3.动态跟踪督查督办。党委办公室将联合纪委对各项任务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持续跟进掌握重点问题整改进度。对整改进展缓慢、整改措施不力、整改成效不明显的事项及时提醒牵头领导和牵头部门,并跟踪督办。

请各项整改任务的牵头部门确定一名熟悉情况的负责人为相关表格报送联络员。

 党委办公室联系人:胡珍珍,联系邮箱:543106549@qq.com联系方式:86178126   

  

 

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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